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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2-30 09:12:19    浏览次数:

  推进法治建设,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的态度、决心和行动。公安机关必须树立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重要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共同营造法治氛围。提升法治能力,首先在于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久久为功,倒逼理念更新和习惯养成,推动法治氛围的形成。除“人治”之垢。消除人治是法治成为信仰的关键。彻底打破人治思维模式,带头营造法治文化氛围。立“规矩”之新。领导干部尊法、用法,群众就会敬法、守法。领导干部只有从标准管理的强制、倒逼走向法治信仰的自觉、内生,才能带动引领群众树立法治信仰,依靠法律定分止争、维护权益。纠“越线”之偏。把依法办事作为基本要求,把法律的禁止视为雷池和深渊,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坚持学用相长,不断丰富法治素养。打牢法治信仰。要建立长期的、常态化、整体性的法治培训机制,深刻把握法治的本质内涵、内在特点、精髓要义,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谨遵法治精神。领导干部学法不仅在于掌握多少法律条文、法律知识,更在于逐渐形成对法律至上、公平正义、权力约束等价值判断的深刻认知和自觉追求,真正树立践行法治的价值观,在一言一行中体现法治素养。务求学用相长。切实将法治素养转化为法治实践能力,在法治实践过程中加固法治信仰。

 

  坚持校正思维,真正强化法治意识。树立规则思维。善于从法律层面思考问题,带头依照法律规则行使权力,依照法律规则议事办事,,排除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执法如山、公平如秤。树立理性思维。坚决守住合法性底线,做到法无授权不得行使,按照法治的理念、原则、精神和逻辑分析问题,把法理、事理、情理有机结合,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树立权衡思维。要善于从实际出发,研机析理,察形见势,一分为二,把握好度,从公平和效率、手段和效果、正义和利益、平等和差别、道德和情理等的互动结合上把握平衡,实现各种价值追求的融合、多赢。

 

  坚持依法履职,切实强化法治运用。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听证、公示等制度,确保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把握职责边界。以警务改革为契机,从政策、法律层面进一步厘清公安机关的职责边界,切实规范非警务活动的管理,防止大包大揽,真正做到警务活动“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规可寻”。强化网上执法。以基础信息化建设为契机,推进“网上法治”建设,强化网络侦查技术手段建设,不断提升依法治网的能力水平,依法整治舆论环境,预防和严厉打击网上违法犯罪。加强外部监督。进一步健全外部监督体系,做实网上网下四级回访机制,自觉接受外界对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关心的执法信息,及时纠正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等消极腐败现象,力争执法行为“零过错”。

 

  坚持示范引领,努力践行法治要求。当好践行法治的领跑者。把法治公安建设贯穿在公安工作的各个领域、所有环节,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下级公安机关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以严下先严上、律人先律己的表率行动,带动全警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筑牢党规党纪的防火墙。 (朱高文)

 

编辑:刘顺琦   审核:魏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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