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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汉江下游堤防除险加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简本公示

信息来源:汉江建 办    发布时间:2017-08-30 10:08:5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受建设单位汉江河道管理局委托,由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湖北省汉江下游堤防除险加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从即日起,将《湖北省汉江下游堤防除险加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公示于本网站,向公众提供项目概况、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您可以通过信件、E-mail、电话、传真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 设 单 位:188sb.com


    联 系 人:陈总          电话:027-87301015


    环 评 单 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27-87338206 传 真:027-87338206

  

    电子邮箱:474535267@qq.com   邮 编:430051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2号


    1.简本查阅方式、期限


    自即日起简本链接在本网站上,供公众查阅时间在10个工作日以上。


    2.征求意见范围、事项


    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采取的保护措施,对环境影响及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内容征求公众意见。


    3.公众意见征求形式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或填写环评单位现场发放的问卷调查表等方式反馈意见。


    4.公众意见提供时限


    自即日起接收公众意见,时间在10个工作日以上。




    1.工程概况


    1.1工程范围


    汉江下游堤防工程包括汉江下游干堤和东荆河堤,工程涉及沙洋县、潜江市、天门市、监利县、洪湖市、仙桃市和汉川市共7个县(市)。汉江下游干堤、东荆河堤总长度为702.756km,其中汉江干堤长474.325km,东荆河堤长228.431km。汉江左堤:从上游至下游包括天门、汉川2个行政区。自天门多宝(上接遥堤)至汉川新沟闸(下接武汉市堤),桩号为260+000~45+000,堤长215.52km。汉江右堤:从上游至下游包括沙洋、潜江、仙桃、汉川4个行政区。自荆门沙洋(上接小江湖堤)至汉川谢八家(下接武汉市堤),桩号276+919~41+640,其中包括东荆河左右岸分流口段27.069km,东荆河左岸13.666km桩号为0+000~13+666;东荆河右岸13.403km桩号为0+000~13+403,合计堤长258.805km。东荆河左堤:从上游至下游包括潜江、仙桃2个行政区。自潜江彭家祠(上接东荆河进口段)至仙桃杨林尾(下接汉南~白庙长江干堤,桩号13+666~125+000,堤长111.334km。东荆河右堤:从上游至下游包括潜江、监利、洪湖3个行政区。自潜江田关(上接东荆河进口段)至洪湖高潭口(东荆河右堤下游端),桩号13+403~130+500,堤长117.097km。


    1.2工程内容


    本次初设涉及堤段总长度为702.756km,其中汉江干堤长474.325km,东荆河堤长228.431km,整治建筑63座,其中加固37座,拆除重建13座,封堵13座,加固护岸71.992km。其中年度批复实施方案包括堤防加固179.294km;建筑物拆除重建2座,加固6座,封堵6座,合计14座。扣除年度实施方案后,本工程涉及堤段总长度523.462km;堤身加培515.344km,锥探灌浆398.578km,堤身防渗墙20.08km,堤身护坡549.88km,其中混凝土护坡26.606km、联锁植生块护坡7.93km、草皮护坡515.344km;堤顶道路523.462km,其中修补柏油路16.1km、新建混凝土路面507.362km、上堤道路52km;堤基处理长度147.448km,其中堤后盖重41.712km、水泥土搅拌桩防渗墙92.656km、塑性混凝土防渗墙13.08km;整治建筑物49座,其中加固31座、拆除重建11座、封堵7座;护岸59段,长58.669km,其中加固42.934km、新建15.735km。


    2. 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分析


    2.1产业政策相符性结论


    对照《产业结构调查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工程建设性质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的“二、水利,1.江河堤防建设及河道、水库治理工程”,所以本工程建设符合我国产业政策。


    2.2与规划相符性分析


    汉江下游堤防除险加固一期工程旨在提高其防洪标准,保障汉江下游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该项目的实施符合《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简要报告》、《长江流域防洪规划简要报告》、《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汉江流域综合开发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以及《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的相关内容。


    2.3与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的协调一致性


    汉江下游堤防位于湖北省的中心腹地,是江汉平原和武汉市的防洪屏障,与长江干堤共同保护汉北、汉南及四湖地区的18个县、市、区1172万亩耕地、1351.9万人口的防洪安全。汉江下游除险加固一期工程不仅是汉江流域的防洪重点,也是长江流域的防洪重点,是湖北省治理汉江、解决汉江下游防洪问题的重要工程,为提高武汉市及江汉平原保护区的防洪标准,为该地区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的外部条件及保护区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对汉江下游堤防进行除险加固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2.4与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及湖北省生态功能区划的协调性


    根据生态功能区划湖北省汉江下游堤防除险加固一期工程位于汉江下游湿地与农业生态区,涉及全国洪水调蓄生态功能区、农产品提供功能区和湖北省食物环境安全保障区等3个生态功能区。湖北省汉江下游堤防除险加固一期工程是通过加固堤防,确保堤防防洪安全,保障堤防沿线农田不受洪水灾害。因此,工程的实施符合生态功能区划的总体要求。


    3、项目区域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3.1地表水环境


    2016年年度,汉江流域罗汉闸、高石碑、泽口、岳口、汉南村、石剅、小河断面水质均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I类标准”水体水质要求,整体水质情况较好;东荆河流域谢湾闸、潜江大桥2016年水质达标,荆州市新刘家台断面及仙桃市姚嘴王岭村断面不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I类标准”水体水质要求,超标项目均为BOD5、总磷、氨氮、COD;东荆河洪湖市汉洪大桥断面不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II类标准”水体水质要求,超标项目为COD,水体水质较差。


    根据2017年6月份的水质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汉江水体不能满足Ⅱ类标准要求,超标因子为总磷和总氮,最大超标0.4倍(汉江泽口断面及孝感城区三水厂断面);东荆河水体不能满足Ⅱ类标准要求,超标因子为总磷,最大超标0.4倍(荆州市杨林尾镇断面)。本次监测时间为丰水期,且均在工程圩区周边,受上游来水和周边生活污水无组织排放等影响较大。


    3.2地下水环境


    潜江市地下水pH值、氟化物、硫化物、砷、氯化物、硫酸盐等指标在Ⅲ类水质以内。地下水中超标的指标主要是铁、锰、氨氮、硝酸盐及总硬度。结合综合指数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的评价结果,利用MAPCIS对评价区结果分析进行分区,区域内地下水水质普遍为IV、V类水质,仅在西部的小部分地区有Ⅱ、Ⅲ类水质分布。总体而言,潜江市东北部地区的水质最差,西部地区水质较好。由于本工程项目沿线区域环境差距不大,以潜江市为例的地下水质量环境基本能反应工程沿线地下水水质状况。即汉江沿线地下水水质较差,多为IV类水,东荆河沿线地下水水质相对较好,多为Ⅲ类水。


    3.3大气环境


    根据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的《2016年湖北省环境质量状况》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常规污染因子SO2、NO2、CO、O3的年均值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但项目全区域的PM10和PM2.5年均值存在超标现象,孝感段超标倍数分别为0.11和0.29,仙桃段超标倍数分别为0.21和0.43,天门段超标倍数分别为0.20和0.69,荆门段超标倍数分别为0.41和0.66,潜江段超标倍数分别为0.24和0.69,荆州段超标倍数分别为0.43和0.71。PM10和PM2.5出现超标主要由于区域机动车尾气排放及施工扬尘等造成。


    根据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官网上公布的全省各地区最新一周(7.23~7.29)的实时空气质量情况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地常规污染因子PM10和PM2.5的日均值(24小时)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表明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提升。


    3.4声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集镇区的昼间及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交通岸线两侧45m范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其余沿线监测点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1类标准”要求。总体而言,各敏感点昼夜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的要求,沿线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3.5底泥


    本项目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区段河道沿线底泥各类监测项目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一级标准中污染物指标及限值要求,其余断面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中污染物指标及限值要求,区域底泥环境质量良好。


    3.6生态环境


    工程涉及的区域为江汉平原区,主要以农田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灌草地生态系统、以阔叶林为主的林地生态系统和城市生态系统等。以阔叶林为主的林地生态系统主要集中分布于整个工程所涉及的河段干堤两侧,阔叶林以人工栽种的意杨林为主,林下草本植物种类不多,人为干扰较轻;灌草地生态系统在河堤和滩地都广泛分布;农田生态系统在整个评价范围内广泛分布,主要为玉米、蔬菜、水稻等;湿地生态系统的植被类型以河流水生植物和河滩地的灌丛灌草丛为主。


    项目区植物区系属中国东部(湿润)常绿阔叶林亚区域,北亚热带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带。根据吴征镒对中国植物区系的划分,评价区植物区系属泛北极植物区,中国-日本森林植物亚区,华中地区。根据评价区现状植被中群落组成的建群种与优势种的外貌,以及群落的环境生态与地理分布特征,将评价区自然植被划分为4个植被型组,4个植被型,34个群系。


    工程评价区域土地利用程度较高,人类活动频繁,干扰较大,堤防两侧大部分是农田,以人工植被为主。现场调查过程中,根据路线特点,选择典型生境进行考察分析,评价范围内两栖动物共有1目4科8种;爬行类共有2目7科14种;鸟类共计11目27科61种;兽类共有5目5科12种。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良好,为鸟类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和食物来源,鸟类相对比较丰富。


    工程区域涉及37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8处,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9处。汉江沙洋段长吻鮠瓦氏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汉江潜江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汉江汉川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三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1水文情势影响


    本次工程建设内容为堤防加固工程、穿堤建筑物工程和险段护岸工程,不涉及河道整治工程,工程建设未改变河道主槽断面,因此,非汛期水文情势较工程实施前没有发生改变。工程实施后,汛期对水文情势的影响主要为河道过流能力增大,泄洪能力增强,配合自排涵闸与排涝泵站的运用,提高了流域的排涝能力,减轻了原来涝水难排的压力。防洪涵闸及排涝泵站大多为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固或重建,防洪涵闸及排涝泵站的调度运行仍沿用现有方式,因此不会对河道现有水位产生较大影响。


    4.2地表水环境


    施工人人员大多数为当地民工,人员生活用房考虑在工区附近租住,生活污水利用当地的居民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只有在工程量较大且距离城镇较远的施工段才设置生活营地,生活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或绿化。


    施工机械维修处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机械冲洗,多余废水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施工期间产生的机械车辆冲洗废水不排放;工程混凝土施工产生的碱性废水经中和pH值和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生产或场地、道路洒水,施工期间产生的混凝土养护废水不排放。基坑排水对象是地下渗水和雨水,水质相对较好,对渠系的地表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运行期无新增编制人员,生活污水量没有增加,各堤防管理段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能满足现状要求,对地表水环境没有影响。同时河道蓄水能力增加,防洪能力得以提高。


    4.3地下水环境


    本工程施工期间需要进行基坑降排水和防渗墙处理,该工程的实施主要在施工期间基坑废水中含有的污染物可能深入地下含水层,同时防渗墙和锥探灌浆可能对地下水局部流量和水位变化有一定的影响但范围很小,对地下水的水质影响较小。


    运行期防渗墙施工段会对堤防内外的地下水补给和流动方式带来一定的影响。但防渗墙处理措施是分段设置,最大处理长度为6.2m(桩号东荆河3+000~9+200),平均处理长度约2km,因此,防渗墙对堤防内外的地下水补给和流动方式带来的影响很小。工程建设完成后,非汛期汉江下游干流水位基本维持不变,不会对浅层地下水补给和流动方式带来影响。


    4.4大气环境


    本工程施工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粉尘、交通扬尘以及燃油废气。在采取施工环境管理和防尘措施后,施工期间扬尘影响范围一般不会超200m。工程施工期间,昼间将对沿堤防两侧200m范围内第一排的居民产生施工大气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原材料场地堆放整齐以减少受风面积,水泥等容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在临时存放时必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如适当加湿或盖上苫布;混凝土拌和系统必须采取防尘除尘措施,达到相应的环境保护要求;拆除建筑物时应注意洒水,用遮盖物遮盖。料场在大风天气或空气干燥易产生扬尘的天气条件下,采用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临时堆放的土方表面要经常洒水保持一定湿度;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土方和水泥等材料在运输过程中要用挡板和蓬布封闭,车辆不应装载过满,以免在运输途中震动洒落;若距居民点较近,定时洒水防尘;洒水优先使用工程施工处理达标的施工废水。采取各项措施后,施工期各类废气排放影响较小。

运行期无废气污染源,对大气环境无影响。


    4.5声环境


    声环境预测仅考虑了由距离引起的衰减,不考虑自然条件(如风、温度梯度等)变化引起的附加修正和施工厂界围挡引起的衰减,除挖掘机和推土机能在200m范围内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昼间1类标准,达标距离为190m。其他噪声源声级200m范围内均不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昼间1类标准。昼间蛙式打夯机和凸块振动碾在160米处、多头搅拌桩机、柴油发电机、砂浆拌合机和钢筋加工设备在90m处能够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其它施工机械达到满足GB12523-2011的要求的距离25~55m。



    施工道路两侧交通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 类标准。在无隔声措施的情况下,昼间交通噪声贡献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2 类声环境标准的距离分别为 240m、80m。对交通运输道路两侧居民集中区设置隔声屏后,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施工单位应加强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和管理,进一步减低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由于堤防两侧居民较多,堤防工程施工将对这些居民带来影响。建议工程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减少运行噪声。午间 12:00~14:00和夜间 22:00~6:00 停止高噪声机械施工,车辆经过居民区和噪声敏感点附近时应控制车速不超过35km/h,禁止鸣笛;禁止蛙式打夯机夜间施工;对施工噪声较为敏感的学校和居民点等设移动式隔声障进行噪声防护;在声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必须安装移动式围挡、隔声挡板,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运行期对泵类设备采取消音、隔声降噪措施,噪声影响较小。


    4.6固体废物


    工程固体废物包括施工弃土、生产废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含油危废。施工取土与弃土相结合,以减少工程临时占地,结束土地占用后需进行植被复耕。


    本工程159个施工区拟按每个施工营地2个垃圾临时收集池、3个大垃圾桶设置,生活区施工期共约产生3843.8t生活垃圾,按60元/吨清理及无害化处理费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建筑垃圾主要为穿堤建筑物拆除、房屋拆迁产生的混凝土和砼混凝土、石块、砖瓦等,按建筑物拆建产生固废0.07t/m2算,共产生建筑垃圾1.37万t。建筑垃圾一部分通过在整治河道沿岸洼地填埋进行处置,一部分用于施工道路垫层填筑,其余就近运往附近的城镇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经过回收、填埋等处理后,不会对环境中的水体、空气、人群健康产生大的影响。


    机械检修产生的含油抹布、生产废料产生的油渣油纸等含油危废,设置专有的危废储存间,统一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施工结束后,对混凝土拌和系统、施工机械停放场、综合仓库等施工用地及时进行场地清理,清理建筑垃圾及各种杂物,对其周围的生活垃圾、厕所、污水坑进行场地清理,并用生石灰、石炭酸进行消毒,做好施工迹地恢复工作。采取以上措施后,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行期河道拦污网拦截的浮渣、杂物由河道管理部门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7生态环境


    4.7.1对土地资源的影响


     本工程扰动原地貌面积51466.72亩,其中永久性占地17728.39亩,临时性占地33738.33亩。临时占地不仅破坏了土壤结构,有的甚至破坏了其原有的农田水利配套工程,土地的原有功能受到了的影响。对于临时占地,由于在占用期间按其产值以及占用时间进行了补偿,农民可获得一定的收入,节省了时间,给外出务工或从事其他产业创造了条件。因此,工程临时占地不会给农户带来不利影响。工程临时用地使用后全部复垦,有利于土地尽快恢复其用途与功能。工程永久占地涉及六汉川市、天门市、仙桃市、沙洋县、潜江市、监利县以及洪湖市共7个 县(市)。由于本工程永久征地较为分散,主要为河道两侧,呈带状分布,征用的耕地占影响总耕地资源的比重较小。因此,工程永久征地对项目区土地资源的影响相对较小,工程建设征地的不利影响,主要是土地资源的占用导致居民收入的下降,但通过种植业结构调整等措施的实施,合理使用移民补偿资金,完全能使移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得到恢复并提高。


    4.7.2对陆生生态系统的影响


     工程对陆生植物的影响主要源于工程占地,工程占地将导致工程涉及区内陆生植物植被直接减少,造成局部区域的植被破坏,生物量降低;本次工程影响范围主要是堤防两侧区域、取土场区和弃土场区。根据工程占地类型分析,导致植被损失的占地类型主要包括经济林和农田植被,工程涉及区内未发现重点保护植物及古木大树分布。工程永久占地将导致大堤两侧部分区域(平台)的生物个体失去生长环境,对植物个体的影响是不可逆的,但受工程影响的陆生植被均为一般常见种,这些植被在周边地区均有广泛分布,不会因局部植被损失而导致该植物种群消失。临时占地对陆生植物影响时间较短,


    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与迹地恢复措施的前提下,施工临时占地总体上对区域植被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不会导致当地植物物种分布发生明显变化或种群消失。


    此外,草皮护坡工程、水土保持措施、防护林工程均有利区域植被恢复,对区域陆生生态环境产生有利影响。工程建成后,因减少了堤防安全隐患而有利于提高区域增防洪安全,不会对区域生境产生其它扰动和破坏,工程运行期对区域陆生植物无明显影响。


    因此,总体上,本工程对陆生植物种类和数量的影响有限,也不会造成陆生植物种类的消失。


    根据区域野生动物分布特点与工程特性分析,一方面,工程施工对陆生植物影响范围较小,相应对陆生动物栖息生境影响较小;另一方面,由于工程直接影响区分布的陆生野生动物主要为常见小型种类,其活动能力较强、种群数量较少,可主动规避施工扰动区,且附近区域生境广阔,因而施工扰动不会对其分布生存与分布产生明显影响。此外,本工程分段分期施工,同一施工段工程规模较小,施工时段短,施工结束后其扰动影响即消失。因此,工程施工对陆生动物的总的影响也极为有限。


    4.7.3对农业生态系统的影响


    汉江堤防除险加固工程涉及耕地1868.47hm2,被占用的土地将丧失所有农业生产功能,必然会对农业生产带来一定负面影响,对工程沿线局部地区土地利用格局、人均土地占有量及居民生活等造成一定的影响。根据工程沿线主要农产品生产情况的单位面积平均农产品量可知,本工程建设占地造成的农产品损失量为14563.93t。但堤防加固工程属于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后将改善沿河两岸农业生产条件,可提高防洪等级,具有直接的经济效益和广泛的社会效益。


    4.7.4对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


    汉江堤防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堤身加高培厚、穿堤建筑物加固拆除、险段护岸等施工活动。涉及对水域生境产生干扰和扰动的施工项目主要包括水下抛石、穿堤建筑物加固拆除、填塘固基等施工内容。涉水施工过程中可能对近岸水域产生扰动,对局部水域水生生物产生不利影响,但影响范围较小、影响时间短,施工结束后影响消失。填塘固基将会直接破坏渊塘内浮游生物的生境,且是不可逆转的破坏,但相对整个汉江下游,渊塘内浮游生物的总量要小的多,其生境的破坏不会改变保护区整个江段的浮游生物类型。


    涉水工程对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活动扰动水体导致水体SS增高,水体透明度降低,破坏渔业水环境;浮游植物的光合作用受到抑制,导致水体中的溶解氧降低,进而引起以浮游植物为食的浮游动物死亡。同时,水体悬浮物增高作为物理屏障,也会阻碍水体中气体交换,对水体中溶解氧造成影响,进而影响浮游生物及其他生物的生长。浮游生物是河流生态系统食物网的结构和功能的基础环节。浮游植物作为河流生态系统的生产者,浮游植物的产量决定着植食性浮游动物的产量,而两者又共同决定着浮游动植物为食的鱼类产量。因此,工程施工对浮游生物的影响,也会间接的影响到保护区该区域的鱼类种类组成和数量。


    河流生态系统中的底栖动物,或长期生活在底泥中,或依附在石砾或水生植物上,具有区域性强,迁移能力弱等特点,根据工程特点,影响重点主要是穿堤建筑物和抛石护岸施工,将会直接伤害到底栖动物,尤其是抛石护岸工程,将直接挖取或压载河床底泥中的底栖生物,同时也直接改变了其栖息环境,施工所产生的悬浮物也会影响到附近水域底栖动物的呼吸、摄食等生命活动。因此,在施工期,施工区域的底栖动物部分会死亡,从而对该河段底栖动物的种类和数量产生影响。底栖动物是鱼类等经济水生生物的重要天然食料,通常底栖动物资源破坏后恢复较困难,并会导致以底栖动物为食的鱼类数量减少。


    工程的建设会占用大量的水生维管束植物生长基质,并且在施工工程中,挖土、填埋、抛石使近岸水域水质变差,透明度下降,进而影响水生维管束植物的生存。施工产生的悬浮物对鱼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喜好清洁的流水环境的鱼类影响,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不利影响也即消失。施工作业对鱼类繁殖行为和效果的影响表现在对鱼类繁殖效果产生负面影响。对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影响在采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专题论证报告中提出的保护措施后,对其影响有限。


    总体而言,施工对水生生态系统影响时间有限,施工结束,影响则停止,对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4.7.5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工程区域涉及乡镇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37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总长度122.1km,占工程总长度的16.94%,且主要集中在汉江汉川段。其中汉江段水源地32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总长度105.6km,占汉江段工程长度的22.26%;东荆河段水源地5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总长度16.5km,占东荆河段工程长度的7.22%。工程对水源地的影响主要是涉水作业,主要包括穿堤建筑物施工和水下抛石,其中影响最大的施工内容为水下抛石,主要涉及湾潭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徐鸳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岳口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老新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水源地保护区的影响主要是水下抛石导致水体SS增加,以及运石船机械漏油污染水体风险。除岳口镇饮用水保护区取水口位于抛石工程下游外,其余均在取水口下游或平行于取水口,通过在施工过程中加以防护,可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降到最低。


    4.7.6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


    工程涉及区域包括汉江沙洋段长吻鮠瓦氏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汉江潜江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及汉江汉川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三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长度181.8km,占工程涉及区域汉江下游段长度的38.32%,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占比水域较大,工程施工将会对其产生一定的影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在严格采取了专题论证报告提出的鱼类保护措施后,将大大减小施工对对三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不利影响。


    4.8移民安置影响


    移民在建房安置过程中将扰动地表,对局部植被产生破坏;移民在拆迁建房过程中,将产生一定的建筑垃圾,这些弃渣若乱堆乱放将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这种 影响是短时间和局部性的,且通过适当的措施加以防范,对环境影响较小。


    4.9人群健康影响


    本工程对人群健康的影响主要为血吸虫病患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随意处置可能引起的传染病患。为保障施工人员健康,动工以前,结合场地平整工作,对规划的 159个施工区每个营地进行一次清理消毒,以后每年两次以上频次对159个施工区定期进行现场消毒。制定相应的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营地的卫生防疫工作;对施工人员定期进行卫生检疫,进场初期抽取施工人员的5%进行体检。在工程环境保护投资中,列支了场区卫生、人群健康保护措施及卫生科普教育措施专用费用。


    4.10环境风险风险结论


    本项目危险源属非重大危险源,且项目施工点均不属于环境敏感地区,风险评价工

作等级确定为二级。风险源识别结果包括血吸虫病流行扩散的风险;施工船舶溢油事故风险;城镇供水风险。


    风险防范措施:依托地方卫生防疫、疫病控制机构的技术力量,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可有效的减少血吸虫病感染风险,保障施工人员、施工区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针对船舶事故,成立应急小组,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通讯联络器材设备和相应的应急处理设施,包括油污拦截、清理设施,消防设施等;在取水管、排污管所在江段的堤防施工,应请自来水厂、排污口所属企业、施工单位专业人员共同参与制定规范的施工程序,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操作培训,防止砸坏取水设施、排污设施的事件发生。


    应急预案:为减少风险事故发生的危害,风险管理与应急处理办公室须针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制应相应的风险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人员组成、制定应急抢护方案、建立高效的应急机制、做好后勤保障及应急准备、预留风险事故应急处理费用。


    5.水土保持


    本项目的主体工程总体布局、施工方法及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设计基本能满足水土保持要求,从水土保持的角度来讲,工程建设是可行的,工程建设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


    6.公众参与结论


    项目周边的单位和公众,都能正确理解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被调查者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将改善沿河两岸农业生产条件,可提高防洪等级,具有直接的经济效益和广泛的社会效益


    本评价认为,建设单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及运行期的环境问题均可以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也不会导致周边居住环境质量的恶化。


    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及宣传栏等形式对项目以及建设单位对环境保护的承诺进行宣传,使公众了解项目的内容,并发挥更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7.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项目的在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可将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控制在最低水平。工程实施后,对提高江汉平原和武汉市的防洪安全、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因此,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设计中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和本报告所提的环保要求和建议后,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工程建设是可行的。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8.建议


    (1)在工程施工期间,做好相应工程施工管理措施,选择有资质、管理严格的施工队伍,加强监督,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尽量减少施工对城市环境造成的影响。


    (2)结合湖北省潜江市、仙桃市、天门市、汉川市、洪湖市、监利县及沙洋县等沿线区域目前正在进行的大规模城市建设活动,多方沟通,寻找更多的弃土综合利用途径,做到弃土全部综合利用,以减小当地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处理负荷。


编辑:刘顺琦   审核:舒先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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