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尚成)7月10日上午,局长焦俊带队到仙汉分局检查堤防管理工作,他强调,各分局管理段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强化巡查报告制,守好河道堤防管理的“主阵地”,切实加强和提升堤防管理工作。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习高,局工会主席王南中,局办公室、堤防管理科、水政支队负责人参加检查。
焦俊一行先后查看了仙汉分局毛咀、胡场、洪道等管理段面及相关涉河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听取了仙汉分局相关工作汇报,随后在仙汉分局召开座谈会,针对堤防日常巡查、涉河在建项目监管等工作提出要求。
焦俊指出,近段时间以来,个别涉河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以地方经济建设的名义,未严格履行非防洪工程报批手续和防洪影响评价进行施工,给我局防汛工作、堤防工程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与影响。作为河道堤防管理部门,我们在主动协调、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同时,一定要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监管,不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焦俊要求,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要加大巡查力度,对堤防管理范围内出现的违规施工、违法建设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要主动上门,加强水法规宣传,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河道堤防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要加强痕迹管理,建立涉河涉堤项目台账及动态管理机制。二是要强化岗位职责。不抓管理是失职、抓不好管理是失误。从汉江局到分局再到管理段,以及全局水政监察队伍,要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完善责任链条。各分局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堤防管理工作的领导,分管负责人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协调能力。要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切实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要积极探索优化绩效考核机制,打破“平均主义”、管理弱化的现状,切实增强基层管理队伍的紧迫感和危机感。三是要强化规范管理。要按照《湖北省涉河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工作,依法做好涉河项目审批管理,依法事前审批,严禁未批先建、越权审批行为。要以对单位负责、对工作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河道和堤防工程安全运行。
当日下午,仙汉分局召开党委(扩大)紧急会议,传达焦俊、李习高、王南中等局领导就切实加强堤防日常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对涉河项目工程管理和堤防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整改,并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