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下经济:让百姓不砍树也能致富
编者按: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办的《求是》(2015.7)刊登了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副司长、研究员李军关于发展林下经济的文章,深入阐述了目前林下经济发展的现实意义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把握林下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发展林下经济不仅可以提高经营堤防林业的动力,增加森林蓄积量,同时还可以提高林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我局现有林地6.7万亩,面积大,发展前景广阔,各分局要将发展林下经济提上议事日程,积极稳妥推进林下经济的发展,科学规划林下经济模式,创收增收,为民谋福。现将该文转载如下,供各分局参考借鉴。
-----------------------------------------------------------------------------
林下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发展林下经济,可以在推进生态保护建设的同时,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因此,从它一出现就得到了政府支持与农民拥护。
一、深刻认识发展林下经济的现实意义
我国林下经济起步晚,但发展态势良好,截至目前,全国林下经济产值达7000多亿元,成为一个新的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
保护森林资源贡献碳汇。发展林下经济是保障生态产品供给的重要途径,可以直接增加碳汇,特别是通过对林业生态经济系统的优化和管理,能够实现林业系统自然资源和可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直接减少化肥、饲料的投入,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低碳发展。长期来看,社会对生态产品的需求以及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碳减排压力将继续增大,林下经济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促进生态和经济同发展。林下经济的核心是不争农地、不占耕地,在保护森林生态的同时,利用林地和林间各种资源潜力来创造经济效益,充分体现了我国立体经营、绿色发展、循环经济的大趋势。“全国林改第一县”福建武平县从“靠山吃山”中摸索出一条“种养结合、综合利用”的林下经济模式,利用荒山荒地鼓励、引导农民发展林下经济,2014年产值达15.5亿元,同比增长13.3﹪,目前已成为该县林业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
促进农民就业增加收入。发展林下经济既可以提供丰富的可再生资源和产品,又延伸了林业产业链,实现远期得林,近期得利,有利于将地区资源优势转化为当地农民的收入。吉林通化在有序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的背景下,引导农民林下种参、食用菌和养蛙等,年经营收入达5360万元,农民形象地说,手里有两张“绿色存折”,一张是种树成材的定期存折,一张是发展林下经济的活期存折。
全面深化林业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调整,经过5年努力,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任务基本完成。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有利于充分调动农民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全面深化林权制度改革。陕西宁陕县是一个人均收入很低的山区,农民收入主要来自砍伐树木,生态破坏严重。实行林地家庭承包责任制后,通过种植板栗、核桃、药材,当地农民收入提高,使林权改革具备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要正视林下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看到各地在发展林下经济中差距不小,存在着一些问题。
思想观念尚有差距。比如,有些地方认为林下经济成不了大气候,抓林下经济属于“小打小闹”,持消极应付和怀疑观望态度;有些地方把林业资源保护仅仅作为生态保护的一个方面,忽略了森林生态系统的非木质生产和经济功能,没有认识到林下经济是对林业资源价值的再开发,而这正是对生态更为积极有效的保护。
市场组织化程度低。目前林下经济主要是以农户家庭经营为主,规模较小,自产自销,市场竞争力不强,抵御风险能力较弱。以“林菌”模式为例,因没有专业菌棒生产企业,没有实行统一集中供种,多数农户自行制作与扩繁,不仅菌棒成本高,而且质量无保证。同时,由于龙头企业和林业协会发展相对滞后,缺乏专业技术人才,一些市场前景好、产业化程度高的项目受资金和人才制约,无法落地实施,致使林下经济科技含量较低,产业链条短。
科技支撑能力不强。这是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制约因素。第一,普通农户大多沿用传统种养方式,经营模式和品种单一,难以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第二,加工企业往往单纯追求产量,产品深加工能力不足,资源消耗量大,附加值低,经济效益不明显。第三,很多地方既没有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也没有相应的技能培训与服务指导,致使种养成本过大。
资金制约因素大。调查表明,30﹪的农户认为资金缺乏是发展林下经济的主要障碍。金融部门对林农贷款额度小、门槛高,同时由于抵押物不足,农户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发展受到限制;一些种养大户虽取得了经济效益,但在扩大规模时也面临资金困难。
基础设施薄弱。由于林区大多道路建设等级低,通电通水条件差,建筑材料运输成本高,林下经济发展遭遇诸多不便。尤其是在贵州等地森林资源多分布于高、远、偏僻的山区,基础设施薄弱,使先进的种养业方式无法推广,从而制约了林下经济的规模化发展。
三、准确把握林下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
发展林下经济千头万绪,一定要抓住关键环节。
科学规划林下经济发展。规划是林下经济发展的灵魂,发展林下经济必须坚持规划先行。要依据国家林业局出台的《全国集体林地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2014-2020年)》确立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等,结合国家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根据各地林地生态承载能力,制定专项规划、实施细则,分区域确定林下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和目标。避免盲目跟进、贪大求全和强迫命令,既做到切实提高经济效益,又保护好林农的生产积极性。
大力推进示范基地建设。发展林下经济,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十分重要。要大力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运作方式,努力建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规划至2020年,继续培育、打造各具特色的700个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一批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300个省级龙头企业,要善于发现、认真总结、广泛宣传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全局。
切实提高科技支撑水平。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积极搭建企业、农民与科研院所、技术推广单位间的合作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要重点加强良种选育、病虫害防治、林下经济产品加工、储藏保鲜等先进技术的研发,提高林下经济产品产量和质量,推动林下经济生产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要重点研发林下经济产品采集加工新技术、新工艺,延长林下经济产业链,提升产业素质和产品附加值,持续提升农民收入。
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一是出台财政、金融等相关扶持政策。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合作林场和龙头企业积极予以相关政策扶持,重点扶持生态脆弱区域、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二是加大金融的支持力度,争取金融机构加大有效信贷投入;争取财政加大对林下经济的贴息扶持力度。三是加大相关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要求,加快林区基础设施如道路、电力、水利等基本建设,切实解决林下经济持续发展的难题。
(作者:李军 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副司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