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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河道堤防管理考核标准
项 目 |
考 核 内 容 |
标准分 |
赋 分 原 则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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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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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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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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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
管理体制顺畅,管理权限及工程范围明确;实行管养分离或者以钱养事,内部事企分开;建立合理、有效的管理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 |
15 |
管理体制不顺畅,管理权限和工程范围不明确扣5分;未实行管养分离或者以钱养事的扣5分,内部事企不分扣3分;未建立合理、有效的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扣2分。 |
2.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
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有批文;岗位设置合理,基层管理人员和水政执法人员占总人员的60%以上或通过创新管护方式,满足管护要求;技术工人经培训上岗,关键岗位持证上岗。 |
15 |
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无批文扣5分;岗位设置不合理,基层管理人员和水政执法人员少于规定的比例或不能满足要求的扣5分;技术工人不具备岗位技能要求扣3分,关键岗位未实行持证上岗扣2分。 |
3.精神文明建设 |
管理单位庭院整洁,环境优美,管理范围内绿化程度高;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完善,文化体育设施齐全,管理有序;单位内部秩序良好,遵纪守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行为发生;近三年获县级(包括行业主管部门)及以上精神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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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单位环境不优美,庭院不整洁扣5分;管理范围内绿化率达不到80%的,每欠一个百分点扣2分;管理用房及文、体等配套设施不完善扣5分;单位有违法违纪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条例》的,每起扣5分;未获县级及以上(或行业主管部门)精神文明单位称号扣5分。 |
4.规章制度 |
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检查报告制度、事故处理报告制度、管理考核制度、安全生产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工作总结制度、工作大事记制度等,关键岗位制度明示,各项制度落实,执行效果好。 |
15 |
制度不健全,每缺1项扣1分;关键岗位制度未明示扣5分;制度执行效果差,扣5分。 |
5.管理考核 |
建立日巡查、月考评、季度或半年考核、年终评比制度,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执行制度效果好。 |
15 |
考核制度不健全,每缺1项扣3分;没有建立奖惩制度扣5分;执行效果差扣3分。 |
6.档案管理 |
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有专人管理,档案设施齐全、完好;各类工程建档立卡,图表资料等规范齐全,分类清楚,存放有序,按时归档;档案管理获档案主管部门认可或取得档案管理单位等级证书。 |
20 |
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扣2分;无专人管理扣2分;档案设施不齐全扣2分;工程没有建档立卡,每缺1项扣2分;工程技术档案分类不清楚、存放杂乱扣5分;不按时归档扣2分;未获档案管理主管部门认可或无档案管理单位等级证书扣5分。 |
二、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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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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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程标准 |
河道堤防工程达到设计防洪(或竣工验收)标准。未实施整险加固的堤防工程基本满足防洪要求,近3年没有出现重大险情。 |
20 |
已加固的河道堤防工程达不到设计防洪(或竣工验收)标准的,按长度计每10%扣3分。未实施整险加固的河道堤防工程出现1起重大险情扣10分。 |
8.确权划界 |
按规定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及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图纸资料齐全;工程管理范围边界桩(边界沟)齐全、明显;工程管理范围内土地使用证领取率达95%以上。 |
20 |
管理范围内未进行确权划界的,此项不得分。 未完成确权划界,按边界长度每低10%扣2分;划界图纸资料不全的扣3分;边界桩(边界沟)不齐全、不明显扣3分;土地使用证领取率低于95%的,每低10%扣2分;保护范围不明确扣3分。 |
9.建设项目管理 |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情况清楚;依法对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按程序进行报批,没有越权审批现象和新的违章建设。依法对已批准的涉河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申报、审查、审批、监管及竣工验收资料齐全。 |
50 |
对河道内建设项目情况不清楚的扣10分;不按程序报批或越权发现1起扣10分;发现1起新的违章建设扣10分;对管理范围内批准的建设项目监管不力扣10分;建设项目各项资料缺1项扣2分。 |
10.河道清障 |
对河道内阻水生物、建筑物的数量、位置、设障单位等情况清楚;及时提出清障方案并督促完成清障任务;无新设障现象;对堤防管理范围内历史遗留下来的违章建设、阻水建筑有计划进行清障。 |
20 |
对河道内阻水植物、建筑物情况不清楚的扣3分;未提出清障方案并督促实施的扣3分;发现新的阻水植物或建筑物的每处扣5分;对历史遗留下来的阻水建筑物没有清障计划的扣5分。 |
11.水行政管理 |
定期组织水法规学习培训,领导和执法人员熟悉水法规及相关法规,做到依法管理;水法规等标语、标牌醒目;河道采砂等规划合理,无违法采砂现象;对其他涉河活动依法进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水环境进行有效保护和监督;案件取证查处手续、资料齐全、完备,执法规范,案件查处结案率高。 |
30 |
未组织水法规培训、领导和执法人员不熟悉水法规的扣5分;无宣传标语、标牌扣5分;发现违法采砂现象未及时制止的扣5分;对其他涉河活动监管不力的扣5分;对在河道内堆放、倾倒、掩埋污染源及清洗有毒污染物等未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报告的扣5分;案件查处手续、资料不完备,违规执法的扣5分;案件查处结案率低于90%的,每低5%扣3分。 |
12.防汛组织 |
单位内部防汛责任制落实;防汛岗位责任制明确;防汛办事机构健全;正确执行经批准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 |
20 |
防汛责任制不落实扣5分;岗位责任制不明确扣5分;防汛办事机构不健全扣5分;调度运用计划执行不当扣5分。 |
13.防汛准备 |
按规定做好汛前防汛检查;有涵盖所管辖工程的经批准的防汛预案,落实各项度汛措施;重要险工险段有抢险预案;各种基础资料齐全,各种图表(包括防汛指挥图、调度运用计划图表及险工险段、物资调度等图表)准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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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未作汛前检查扣5分;没有经批准的防洪预案、度汛措施不落实扣5分;重要险工险段无抢险预案扣5分;基础资料不全、图表不规范扣5分。 |
14.防汛物料 |
各种防汛器材、料物齐全,抢险工具、设备配备合理;防汛仓库有专人管理,管理规范;账物相符,无霉变、无丢失;沿堤备用砂石仓整齐美观、无塌陷;有防汛料物储量分布图,调运及时、方便。 |
20 |
防汛器材、设施不全,抢险工具、设备配备不合理扣3分;仓库无专人管理、管理不规范扣4分;料物、器材、设备账物不符、有霉变的扣3分;砂石仓不整齐、不美观、有塌陷发现1处扣2分;无料物储量分布图、调运困难扣3分。 |
15.工程抢险 |
险情发现及时,报告准确;抢险方案落实;险情抢护及时,措施得当。 |
20 |
险情发现不及时,报告不准确,此项不得分。 抢险方案不落实扣10分;险情抢护不及时、措施不得当扣10分。 |
16.工程隐患及除险加固 |
对堤防进行有计划的隐患探查;工程险点隐患情况清楚,根据隐患探查结果编写分析报告,并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有相应的除险加固规划或计划;对不能及时处理的险点隐患要有度汛措施和预案。 |
20 |
没有对堤防进行隐患探查扣5分;没有工程险点隐患探查成果分析报告扣5分;未及时上报扣1分;没有除险加固规划(由有资质单位编制)或计划扣3分;不能及时处理险点隐患又没有度汛措施和预案扣6分。 |
17.河道安全 |
在设计洪水(水位或流量)内,未发生堤防溃口或其它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
20 |
在设计洪水(水位或流量)条件下发生堤防溃口,此项不得分。且一票否决,取消考核资格。 发生其它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每起扣10分。 |
三、运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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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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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常管理 |
堤防、河道防护工程和穿堤建筑物等有专人管理,按章操作;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健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规范;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报告、报表。 |
30 |
工程无专人管理的扣5分;操作规程不全缺1项扣2分;没有定期进行运行检查、维修养护的扣3分;各种记录不清楚、不规范的扣3分;技术报告、报表缺1项扣2分。 |
19.工程检查 |
有经常检查、定期检查查和特别检查制度;有经常检查、定期检查查和特别检查记录,记录规范;检查发现的情况及时报告或处理;各项检查的频次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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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检查制度缺1项扣3分;缺1项检查记录扣2分,记录不规范扣2分;检查发现情况未及时报告或处理,发现1起扣5分;各项检查频次低于规定的,每项扣3分。 |
20.堤身外观 |
堤身断面、护堤地(面积)保持设计或竣工验收的尺度;堤肩线直、弧圆,堤坡平顺;堤身无裂缝、冲沟、无洞穴。 |
30 |
堤身断面(高程、顶宽、堤坡)、护堤地(面积)不能保持设计或竣工验收尺度的扣10分;堤肩线不顺畅,堤坡不平顺扣5分;发现堤身裂缝、冲沟、洞穴等每处扣5分; |
21.堤顶道路 |
堤顶或内平台范围内的防汛路路面满足防汛抢险通车要求;路面完整、平坦,无坑、无明显凹陷和波状起伏,雨后无积水。非交通列养的混凝土道路,有限行措施,相关措施切实可行;土堤或泥结石道路有晴通雨阻措施,其措施切实可行。 |
40 |
堤顶内平台防汛道路不满足防汛抢险通车要求扣10分;堤顶路面不平,雨后有积水扣3分。非交通列养的混凝土道路没有有限行措施扣10分,限行措施不可行、效果不好扣5分;土堤或泥结石道路没有晴通雨阻措施的扣20分,限行措施不可行、效果不好扣10分。 |
22.辅助道路 |
辅助道路铺设有计划或有批复,没有切堤现象;没有新的、未经批准铺设的辅助道路;有计划对遗留下来的辅助道路进行修整或恢复。 |
30 |
违规铺设辅助道路发现1条扣3分;发现新的违规辅助道路1条扣5分;发现1起切堤扣3分;对遗留辅助道路没有整修或恢复计划的扣5分。 |
23.堤身草皮 |
堤肩、堤坡草皮整齐;及时修剪,高度基本一致,且高度控制在5-8厘米;基本无杂草。 |
40 |
草皮不整齐的扣10分;不及时修剪,且高度超过规定扣5分;存在高秆杂草或茅草等每处扣5分;发现大面积焚烧草皮现象,每处扣2分。 |
24.堤身整洁 |
堤面干净整洁;堤坡无垃圾;混凝土、干砌石、浆砌石、六方块等护坡工程坡面无杂物或高秆杂草。 |
30 |
堤面不整洁的,每处扣4分;发现牛粪等垃圾,每处扣2分;护坡工程上有杂物或高秆杂草的,每处扣2分。 |
25.河道防护工程 |
河道防护工程(护岸、矶头等)无缺损、无坍塌、无松动;工程整洁美观;排水设施通畅。 |
30 |
工程有缺损、坍塌的,每处扣5分;工程上杂草丛生,脏、乱、差扣10分;排水沟堵塞、破损每处扣5分。 |
26.穿(跨)堤建筑物 |
穿(跨)堤建筑物(桥梁、涵闸、各类管线等)符合安全运行要求;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养护良好、运转灵活;混凝土无老化、破损现象;堤身与建筑物联结可靠,结合部无隐患、无渗漏现象。 |
30 |
穿堤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的扣10分;启闭机运转不灵活、金属构件锈蚀扣5分;混凝土老化、破损扣5分;发现隐患、渗漏现象扣5分。 |
27.白蚁防治 |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白蚁普查;白蚁普查资料整编完整、规范,并及时上报;白蚁及其他害堤动物危害情况清楚,有防治措施,防治效果好;无獾狐、白蚁等洞穴。 |
30 |
没有开展普查扣20分,普查不全面按比例扣分;普查资料未及时整编、整编不规范、未及时上报分别扣3分;对害堤动物无防治措施,且防治效果不好的扣5分;发现獾狐、白蚁等洞穴未及时处理的,每处扣5分。 |
28.林木种植 |
工程管理范围内宜林地绿化覆盖率达95%以上,林木品种合理,积极引进新品种;完成当年植树造林任务,幼林成活率达到90%。 |
30 |
宜林地绿化覆盖率低于95%,每1个百分点扣2分;林木品种单一、没有引进新品种的扣5分;没有完成当年植树造林任务的,每差1个百分点扣5分;当年植树成活率达不到90%,每差1个百分点扣2分 |
29.林木管理 |
及时对脚枝、偏枝进行修剪,保持枝形美观、自然;及时防治病虫害,没有大面积或连片发生病虫害现象;林间基本无高秆杂草或杂树;林间适时翻耕或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 |
40 |
没有及时对树枝进行修剪,扣10分;病虫害防治不及时或效果不好,出现大面积或连片病虫害的,扣10分;林间高秆杂草或杂树多的,扣10分;林间没有适时翻耕或者发展林下经济的扣10分。 |
30.林木更新 |
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手续,无违规、违法采伐行为;林木采伐后及时组织清除树蔸。 |
25 |
不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手续扣10分;有违法、违规采伐行为的,扣10分;不及时组织清除树蔸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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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工程观测 |
按要求对工程及河势进行观测;观测资料及时分析,整编成册;观测设施完好率达90%以上。 |
30 |
未进行观测此项不得分。 观测资料未分析扣10分;资料未整编或整编不规范扣10分;观测设施完好率低于90%的,每低5%扣2分。 |
32.工程排水系统 |
按规定各类工程排水沟、减压井、排渗沟齐全、畅通,沟内杂草、杂物清理及时,无堵塞、破损现象。 |
20 |
工程排水系统不完整扣10分;排水沟、排渗沟、减压井破损、堵塞每处扣5分。 |
33.河道供排水 |
河道(网、闸、站)供水计划落实,调度合理;供、排水能力达到设计要求;防洪、排涝实现联网调度。 |
10 |
河道供水计划不落实扣3分;供、排水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扣3分;防洪、排涝调度不合理扣3分。 |
34.标志标牌 |
各类工程管理标志、标牌(里程桩、禁行杆、分界牌、疫区标志牌、警示牌、险工险段及工程标牌、工程简介牌等)齐全、醒目、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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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河道防护工程及险工险段标志牌、简介牌缺1个扣2分;其它各类必设管理标志、标牌每缺损5%扣1分。 |
35.庭院建设 |
基层管理单位(分段、管理组、管养点)环境优美、整洁;没有危房或已经落实改造方案;庭院有专人管理,专门制度,执行效果好。 |
15 |
基层管理单位环境不美、不整洁,每处扣2分;存在危房且无改造方案的,扣5分;没有专人管理的,扣5分;没有管理制度的,扣3分;管理制度执行效果不好的,扣2分。 |
36.管理现代化 |
有管理现代化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积极引进、推广使用管理新技术;引进、研究开发先进管理设施,改善管理手段,增加管理科技含量;工程观测、监测自动化程度高;积极应用管理自动化、信息化技术;系统运行可靠、设备管理完好,利用率高。 |
40 |
无管理现代化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扣5分;办公设施现代化水平低扣2分;未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扣2分;未建立办公局域网扣2分;未加入水信息网络扣2分;工程未安装使用监视、监测系统,每缺1项扣2分;系统设备运行不可靠、使用率低扣5分。 |
四、经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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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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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财务管理 |
维修养护、运行管理等费用来源渠道畅通,“两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有主管部门批准的年度预算计划;开支合理,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
25 |
资金来源渠道不畅通扣5分;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维修养护费未能及时足额到位,每低10%扣5分,低于60%,此项不得分;没有按照批准的年度计划执行扣5分;审计报告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每起扣10分。 |
38.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 |
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兑现;福利待遇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按规定落实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等各种社会保险。 |
15 |
工资不能按时发放扣3分;工资不能足额发放扣3分;福利待遇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扣2分;未按规定落实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每缺1项扣1分。 |
39.费用收取 |
按有关规定收取各种费用(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采砂管理费或砂石资源费,供、排水费等),收取率达到95%以上。 |
10 |
各项费用收取率(分别计算收取率,取其算术平均值)低于95%的,每低5%扣2分。 |
40.水土资源利用 |
有水土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可开发水土资源利用率达到80%以上,经营开发效果好。 |
30 |
没有水土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扣10分;可开发水土资源利用率达不到80%的扣10分;经营开发效果不好,出现亏损扣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