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 立规 落实责任而后清正
——学《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夏雪)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顺应全面依法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作风传统,重在立德,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充分体现了共产党管党治党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
德行在前,清廉不朽。
《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立德、立功、立言合称“三不朽”,其中“立德”是最首要的。速生往往速朽,眼光需长远,克己修身、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创出实在的功绩,才是不朽。
道德是内心的纪律,是精神的长城。《准则》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规矩在后,严明纪律。
《史记·礼书》:“人道经纬万端,规矩无所不贯,诱进以仁义,束缚以刑罚。”人类的万千世界,规矩无所不在,事前仁义道德诱进,事后刑罚束缚。建立原则,坚守原则,正如《荀子·礼论》中说的那样:“规矩诚设矣,则不可欺以方圆。”圆规角尺真正设置了,就不可能再用方圆来搞欺骗。
纪律是执政党的生命线,是全体党员的高压线。《条例》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落实责任,严实作风。
好作风出生产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只有坚持正风肃纪,大力弘扬严实作风,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才能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作风保障。坚持“四级递进”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实主体责任,抓住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力行追责问责。
一是狠抓学习,筑牢思想防线。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与学习党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树立高尚追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永葆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质。
二是责任落实,做到责任无缝隙。细化责任,落实责任制,做到人人担责,坚持担当为荣,敢于自我加压,负重前行,担责担难担险,提气提神提能。
三是正确用权,做有为基层职工。要作风清廉,依法依规,不贪不占,努力在工作中探索,用心干事,竞进、革新、务实、担当,勇于探索,勇于钻研。
四是监督检查,促成监督无盲区。要在抓小抓早抓常上狠下功夫,盯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执行,把问题发现和解决在萌芽状态。
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是《准则》《条例》最为鲜明的特色。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体现了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树立了党员道德追求的崇高标杆;严明了党员思想行动的党纪戒尺;维护了党章党规党纪的绝对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