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纪委关于重申防汛工作纪律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国庆佳节即将到来。目前我省仍在汛期,汉江上游已发生明显秋汛,为确保防汛安全,现就汉江秋汛防御期间的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明工作纪律,确保防汛抗洪工作有序进行
全体干部职工要迅速进岗到位,以实战的状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要切实抓好防汛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坚持24小时在岗在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防汛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做到令行禁止。必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密注视天气、水雨汛情的变化,加强上下联系,随时掌握和及时处理险情,确保汛情信息渠道畅通。对擅离职守、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行命令不坚决、行动迟缓、工作不力、贻误防汛抗洪战机的,对出现的险情瞒报、漏报、迟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要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组织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做到“四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思想认识到位、防汛责任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认真开展防汛抗洪风险隐患排查,要科学防控、依法防控、群防群控,高度重视和全力抓好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保证防汛职责、防汛命令落到实处。对在防汛抗洪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防汛纪律,玩忽职守,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强化执纪问责,对不服从指挥、不遵守纪律以及推诿扯皮、领导不力造成严重损失的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
中共188sb.com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