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做好2017年度水利工程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的范围和对象
申报评审水利工程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范围是2017年在职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评审的条件
2017年度水利工程技术初级职务的申报条件,按照《湖北省工程系列水利电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5〕9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报送材料的内容
为加强申报的规范,所申报材料分别按以下顺序进行装订和装袋。主要包括: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A4幅面)1份及电子文本(见附件1);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3、单位公示证明(见附件3);
4、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任现职以来获得奖励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任现职以来有代表性论文或者代表申报人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2014、2015、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1份(见附件4);
9、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10、《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
11、使用2015年版《湖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录入、打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一式8份,加盖公章;
1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免冠照片1张。
13、业绩材料等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10月31日。
申报材料都必须认真整理,按要求顺序依次装订,报送材料中的第1至9项装订一册,第10-12项不装订,要求达到档案化、规范化,凡零乱无序的评审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四、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局人事工作规则》的要求,积极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对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由各单位人事科长、分管负责人、行政负责人逐级审核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方可报局人事科。未按上述要求报送的材料局人事科一律不受理。
五、报送时间及联系人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31日,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联系人:张翠红 电话:0728-6435090
受理材料地址:局人事科803室
六、收费标准
评审费:150元/人,评审费在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
本通知和相关表格可在188sb.com人事科网下载。
附件: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3、单位公示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188sb.com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