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汉局〔2018〕89号
省汉江局关于印发贯彻中央八项规定
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办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经省汉江局党委讨论研究,现将《188sb.com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188sb.com
2018年4月9日
188sb.com贯彻中央八项规定
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省政府实施办法精神及省水利厅落实办法,结合省汉江局实际,制定本落实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完善调研制度。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重大决策的前置条件,局领导带头开展调查研究,每年至少主持1个重点调研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不少于60天。调研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调研主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兼顾地域,尤其要到困难较多、地域偏远的管理段调研、解决问题。要面对面接触基层干部职工,多与他们交流,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局领导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地方、一个点、一条线路去调研。课题调研结束后,应写出调研报告,剖析问题根源,阐明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办法,使调研成果得到有效运用。
2.减少陪同人员。局主要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陪同的科室(单位)负责人不超过3人;其他局领导同志调研,陪同的科室(单位)负责人不超过2人。陪同调研的局属单位负责人不超过2人。无直接工作任务人员一律不到现场。
3.联系服务基层。每位局党委成员至少联系2个局属单位和1个基层党组织,研究解决问题,指导推动工作;将下基层调研与督办落实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分管工作,同时也促进其他工作的落实。坚持信访接待日制度,每位局党委成员要积极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二、严格会议管理
4.加强会议计划管理。局机关实行会议计划管理和预算管理,每年编制预算经费前确定下一年度的会议计划。各科室(单位)承办或主持召开的会议,须按程序报审。未按程序审批的会议,不发会议通知、不核销费用。以局名义组织召开的大型会议,提前拟出会议方案,报批后再实施。
5.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能合并召开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能不召开的会议尽量不召开。职代会、党代会按相关规定执行;以局名义承办或召开的全局性会议,一般只开到局属二级单位一级,其中全局性综合会议人数100人左右、全局性业务会议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确有必要并报批开到管理段一级的,人数150左右。科室(单位)召开一般性工作会议,与会议内容无关的科室(单位)负责人不参加。
6.提高会议质效。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提倡到工作一线开会,现场解决问题。倡导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形式召开会议,召开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时,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全局性综合会议时间不超过1天,全局性业务会议时间不超过半天。电视电话视频会议控制在1小时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半小时。有几位局领导参加的会议,原则上只安排1位局领导作主题讲话,讲话时间不超过1小时。提倡领导同志即席讲话。主持会议要简短,不作重复性概述。审议工作事项、协调工作任务的会议,会上发书面材料,主持人或发言人只介绍重点情况。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发言直奔主题,不“穿靴戴帽”,不讲无关的话。实行参会人员问卷调查与会后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相结合的会议效果评价制度。
7.严肃会议纪律。完善会议签到和缺席、迟到、早退通报制度。严禁与会人员进行与会议无关的活动。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期间,除特殊情况外,不召开与防汛抗旱无关的会议。
三、精简文件简报
8.减少发文数量。实行局机关发文数量定期通报制度,对“188sb.com文件”“188sb.com办公室文件”实行年度发文总量控制。凡照抄照转或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减少配套类文件数量,如需明确责任分工,一并在文件中明确,不另发文件。省汉江局只保留《汉江简报》《汛情简报》。
9.控制文件篇幅。除“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外,“188sb.com文件”“188sb.com办公室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个别确需增加篇幅的重要文件,一般不超过3500字,并提供相关依据。报送省水利厅的请示、报告、意见不超过1500字,简报不超过1000字,调研报告不超过4000字。需要提供给局属单位组织学习的局领导讲话,一般挂在局域网上。
10.提高发文质效。制发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水利厅精神的文件,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照抄照转。起草的局发文件和简报要充分体现局党委决策精神、符合客观实际,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对文件简报的审核把关,按规范程序和格式报送。经审核不宜发文的,一律退承办科室(单位);符合发文条件但内容需作进一步研究和修改的,由承办科室(单位)修改后重新报审。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廉洁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完善局机关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公文,逐步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材料。
四、规范公务活动
11.控制出访活动。局领导出访,必须经厅党组批准。严禁通过组织“团外团”或拆分团组、分别报批等方式安排其他人员跟随或分行。加强出国经费管理,严格接照规定标准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
12.控制事务性活动。未经局党委批准,局领导一律不参加
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
会及各类论坛等。局领导代表省汉江局发表讲话和文章,个人发
表署名文章,须事先报局党委批准。除局党委统一安排外,个人
不公开出版著作,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如因
特殊情况需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承办单位或对口科室(单位)按程序报批。
13.严控检查考评活动。凡组织检查考评活动,须报分管局领导审核,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检查考评要注重实际效果,力戒形式主义,避免年终突击检查。确需开展的检查考评项目,按照厅党组或局党委的具体安排,明确考评目标,规范考评内容,细化考评程序,做到科学规范,易于操作。考评指标设置要突出重点、突出核心要素,尽量数据化,不搞大而全、面面俱到。
14.严格外出报备制度。局主要负责人离鄂外出,报省水利厅主要负责人批准。其他班子成员外出,应事先报告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将事由、时间、路线告知局办公室。涉及调研活动的,由局办公室统筹,避免局领导同时外出调研或同时到一个地方调研。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平时离局外出,应经分管局领导同意,主汛期离局外出,应经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局(分局)外出要妥善安排好外出期间的各项工作。
15.规范各类评审、咨询等活动。组织评审的科室(单位)要对相关项目文件实施符合性评价,评价结果评定为“符合”的,方可安排评审。按规定确定参加评审咨询活动的人数和劳务费的发放范围、标准。局机关干部在局机关各科室(单位)业务项目开展的评审咨询活动、本科室(单位)对外委托项目开展的评审咨询活动、工作时间参加局直单位(含社团)组织的与本科室(单位)主要职责相关联的评审咨询活动中担任专家或工作人员,均不得领取劳务费。
16.严格新闻报道。局域网站和内部开发的媒体上减少单
纯的会议、活动报道。有局领导参加的会议活动,原则上只综合
报道1次。局领导到基层调研和外出考察,在活动结束后综合报
道1次。上级领导或重要来宾检查调研水利工作,局领导陪同参
加会议、调研、考察、检查等活动需要宣传报道的,在“188sb.com网”发简要新闻。
五、厉行勤俭节约
17.严守接待纪律。局领导到基层调研或参加公务活动时,
局属单位负责同志不到辖区边界、高速公路路口、车站、码头迎送,可在第一个工作地点等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不张贴悬挂欢迎标语(包括电子屏幕显示),不摆放花草,不组织文娱、旅游活动,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接待住宿不安排超规格住房。不安排宴请,以当地家常菜为主,不上高档菜肴,不提供酒和香烟,不摆鲜花等附属摆设,按规定缴纳食宿费用。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 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18.坚持节俭办会。以局机关人员为主的会议,一律安排在
局内召开。其他列有预算的会议,应优先安排在局内召开;不能
满足需要的,安排在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定点场所召开。严禁在
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坚决杜绝以开会、培训的名义
安排公款旅游。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与会议
无关的活动。会场布置要简朴,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张贴悬挂欢迎标语、不印发彩色会议指南、不发笔和记事本、不宴请、不合影、不摆香烟水果、不安排纪念品。会议材料统一用纸质文件袋简装或直接发送参会代表。
19.严禁公款相互吃请。不准指定下级单位或管理对象安排
吃请,不准利用各种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等名义相互吃请,不准科室(单位)之间相互吃请,不准借干部提升、调任、交流挂职锻炼名义相互吃请,不准用公款宴请亲朋好友、老乡、同学、战友等,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20.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预算管理
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滥发奖金、补贴、实物,严禁节假日突击花钱。
21.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住房、用车、
交通、休假等方面的待遇规定。办公面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
规定,从领导职务上退下来或调离后及时腾退办公用房及办公桌
椅、书柜、电脑等用品。不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乘坐的交通工具、住宿、就餐及补助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超标准、超范围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按照规定安排休假休息,实行严格报批制度。
六、加强督促检查
22.加大督查落实力度。党委班子成员要身体力行,以上率
下,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遵守各项规定和要求,切实维护单位良好形象。局机关各科室(单位)要深入贯彻执行本办法,每年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财务科要加强费用报销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核审;局纪委、监察审计科要把监督执行本办法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加强执纪监督、专项治理和明察暗访,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作出处理;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把关,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落实。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3年1月29日印发的《省汉江局关于印发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鄂汉局〔2013〕26号)同时废止。
188sb.com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印发